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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服务撤回、解约及退款政策

生效日期: 2026年8月6日

本政策适用于 Concerto Labs(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 The CEO Staff 付费服务的撤回申请、订阅解约及退款。有关结算过程中处理的个人信息,请一并查阅隐私政策

要点摘要

自结算之日起7日内未使用付费时长的,全额退款
超过7日后仍可随时中途解约,剩余期间按日退款
但如果使用时长远超过使用期间的比例,仅就该超出部分进行结算。
本公司不因中途解约收取违约金或解约手续费。
可通过本服务内的 设置 → 结算管理 → 申请退款hello@theceostaff.com 申请退款。

第1条(订阅期限与结算)

① The CEO Staff 付费服务以3个月或1年为单位预先付费。

② 使用自动续费的,订阅将按此前选择的相同期限续期。用户可在下一结算日之前解除自动续费。

③ 解除自动续费并不会使已结算的使用期限立即终止。除非另行申请退款,用户可继续使用本服务至该使用期限结束日。

④ 本公司将在3个月订阅续期日的至少7日前、年度订阅续期日的至少30日前,告知预定结算日期、结算金额及解约方式。


第2条(7日内撤回)

① 用户可自首次结算之日或自动续费结算之日起7日内申请撤回。

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全额退还该笔结算金额。

  1. 自结算之日起7日内申请退款
  2. 未使用该笔结算所提供的付费时长
  3. 未使用付费增值商品或另行的付费服务

③ 登录、设置个人资料、登记知识库文档等不扣减付费时长的简单设置行为,不视为使用付费服务。

④ 即使在7日内,若已部分使用付费时长,将扣除已使用部分,余额依第4条退还。

⑤ 首次结算与自动续费结算分别视为独立的结算,自动续费结算同样适用本条的撤回标准。


第3条(中途解约)

① 即使第2条的撤回期限已过,用户仍可随时申请中途解约订阅。

② 中途解约时,本公司将结合实际使用期间与已使用的付费时长,退还剩余金额。

③ 本公司不以中途解约为由收取额外的解约违约金或对剩余金额收取违约金。

④ 即使中途解约年度订阅,也不会追回已适用的年度折扣优惠,亦不会按3个月订阅价格重新计算已使用期间。


第4条(订阅退款金额的计算)

① 中途解约的退款金额以剩余使用期间为准按日计算。

基本退款金额 = 实际结算金额 × (1 − 期间使用率)

期间使用率 = 自订阅开始日至退款申请日已经过的天数 ÷ 订阅总天数

② 使用时长超过按使用期间比例分配的时长的,扣除该超出部分对应的金额。

分配使用时长 = 套餐的每月提供时长 × (经过天数 ÷ 30)

超出使用时长 = 实际使用时长 − 分配使用时长(小于0时按0计)

超出使用结算额 = 超出使用时长 × 每小时基准单价

每小时基准单价 = 套餐的月基准价格 ÷ 每月提供时长

③ 最终退款金额为第1款的基本退款金额扣除第2款的超出使用结算额后的金额。

④ 实际使用时长在分配使用时长以内的,不作扣除,按第1款的金额全额退款。

⑤ 免费体验时长、邀请奖励及促销无偿发放的时长,不计入使用时长的计算。

⑥ 最终退款金额为0韩元以下的,视为无退款金额;不足1韩元的金额舍去。

计算示例

以3个月订阅(每月提供时长10小时,月基准价格20,000韩元,3个月结算金额60,000韩元)为准。

情形经过天数使用时长分配时长超出退款金额
正常使用后解约30天8小时10小时40,000韩元
仅使用分配量45天15小时15小时30,000韩元
提前大量使用10天20小时3.3小时16.7小时20,600韩元

第5条(增值时长及另行的付费商品)

① 未使用的增值时长可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全额退款。

② 已部分使用增值时长的,从购买金额中扣除对应已使用时长的金额,退还余额。

增值时长退款金额 = 增值时长购买金额 × 未使用时长 ÷ 已购买总时长

③ 通过促销或活动无偿发放的时长,不能以现金退款,也不能转移至其他账户。

④ 增值时长的有效期届满后,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予退款。


第6条(退款后的服务终止)

① 申请退款后,该订阅自退款申请之时起立即终止。

② 申请退款后,将无法继续使用该笔结算所提供的基础时长、结转时长及相关付费权益。

③ 免费或通过促销提供的权益不在退款范围内。

④ 随退款而消灭的使用时长,不能兑换现金,也不能转移至其他账户。


第7条(服务瑕疵及本公司过错)

① 本服务的提供与标示、广告或合同内容不符的,用户可自服务提供之日起3个月内,或自知悉该事实之日起30日内,申请撤回或解除合同。

② 因本公司过错致使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的,本公司将确认故障的程度与影响,并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补偿。

  1. 恢复使用时长或发放增值时长
  2. 延长使用期限
  3. 退还与故障期间相应的金额
  4. 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金额

③ 本公司终止本服务或因本公司过错解除合同的,将退还扣除已使用部分后的剩余金额。依相关法律法规或消费者纠纷解决基准需要追加补偿的,适用该基准。


第8条(违反服务条款及不正当使用)

① 经确认存在不正当结算、账户外借、滥用服务或违反服务条款情形的,本公司可限制本服务的使用或解除合同。

② 本公司不会仅以违反服务条款为由,一律没收未使用的剩余金额。

③ 因用户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本公司发生实际损害的,本公司可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扣除客观确认的损害额,余额依本政策退还。


第9条(退款申请方式)

① 可通过下列方式申请退款。

  • 本服务内的 设置 → 结算管理 → 申请退款
  • 客服邮箱: hello@theceostaff.com

② 本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后,将不迟延地告知用户受理事实。

③ 为处理退款,本公司可能要求提供下列信息。

  1. 注册邮箱
  2. 结算日期及结算金额
  3. 支付或订单号
  4. 申请退款的订阅或付费商品
  5. 退款申请事由

④ 退款事由可为业务处理与服务改进而询问,但不会将其作为法律所保障的撤回或解约的必要条件。


第10条(退款处理期限及方式)

① 本公司自收到撤回或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支付方式退款或采取取消支付所需的措施。

② 无法通过原支付方式退款的,以与用户协商的方式退款。

③ 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因发卡机构、支付服务商或金融机构的处理时间而有所不同。

④ 因本公司过错超过法定退款期限的,将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迟延赔偿金。


第11条(与其他法律及合同的关系)

① 相较于本政策,《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内容产业振兴法》、消费者纠纷解决基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用户更为有利的,优先适用该等法律法规。

② 与企业客户另行签订使用合同的,优先适用该合同。但不得限制相关法律法规下属于消费者的用户的权利。

③ 本政策以韩语为正本,与其他语言译本存在差异时,在不违反当地强制性法规的范围内以韩语版本为准。


附则

本政策自2026年8月6日起施行。